农业科技通讯 ›› 2026, Vol. 0 ›› Issue (1): 105-106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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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鉴定专家权利和责任问题探讨

孙宇燕, 李欣, 崔晓红, 多丽娜, 林忆馨, 孟怀德   

  1.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10
  • 出版日期:2026-01-17 发布日期:2026-03-31
  • 通讯作者: 崔晓红(1974-),男,博士,正高级农艺师,从事品种管理相关工作。E-mail:cxhimu@163.com
  • 作者简介:孙宇燕(1988-),女,硕士,助理研究员,从事品种管理相关工作。E-mail:nmgzyfzc@126.com

  • Online:2026-01-17 Published:2026-03-31

摘要: 针对《鉴定办法》对鉴定专家权利和责任规定不全面的现状,在系统梳理民法、民事诉讼法和《鉴定办法》的基础上对鉴定专家的权利和责任进行了明确。在保障鉴定专家的知情权和独立发表意见的权利的同时,鉴定专家会承担故意失职行为的法律责任,也要对鉴定结论的科学性负责,必要时会出庭对鉴定结论做出陈述。为了保证鉴定专家的合法权益,应建立鉴定专家资格确认制度,制定鉴定专家工作规范和制定鉴定收费办法,实现鉴定专家权利和责任的制度化管理。

关键词: 农作物种子, 质量纠纷, 专家, 权利, 责任